注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的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4、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办理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明扫描件及室内平面图草图。
注意事项:
1、办理出版物批发需要提供实际地址,要配合核查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批发和零售两种经营方式,其中出版物批发由上海市新闻出版署审批资质,出版物零售由区县文化局审批资质。
3、出版物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
4、分公司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求提供总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