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经营的上海公司,该如何注销执照
当公司经营不下去或者不想继续经营的时候,就需要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程序,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可以分为:
工商注销备案 → 注销登报公告 →税务注销 → 工商注销 → 银行注销
所需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 、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3 、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4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5 、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 、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7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不注销的危害:
1 、公司每年被税务局罚款
2 、不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将会被拉入工商部门的黑名单
3 、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设计欠税的会公告该企业信息
4 、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影响公司所有股东的信用
5 、法定代表人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6 纳入国家诚信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纳入不良记录
有不少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由于疏于保管导致营业执照遗失的,而办理公司注销必须提交营业执照,这时候应该怎么注销呢?不用担心,针对营业执照遗失的情况,登记机关为缩减办理注销时间,将营业执照补办及注销办理进行合并,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进行营业执照遗失公示后,持公告证明及注销材料即可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
所以,只有在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后,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真正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可以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