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的受理要求|符合办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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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的受理要求|符合办理的条件

 

随着各类电视剧的不断热播。与各种网络剧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于影视拍摄这个行业,从而促使了管理的严格,而广播电视许可证作为影视拍摄的基础资质,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发现未取得该证就檀自拍摄作品的企业,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处。广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私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电许可证)该牌照需以公司为主体进行递交申请,工作不得以个人形式申请。主要针对于在线下拍摄短片、短视、微电联、专题专栏或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等企业所需要办理的资质注:所有涉及銭下拍摄工作或线上发布的科技类或影视传媒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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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07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245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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