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口退税申报 免税申报 注意事项
★有关免税申报的几点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免税电子数据;进料加工抵扣明
细申报按规定进行,即如取得退税机关出具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则录入相关信息,否则
录入0。电子数据生成后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
2、出口免税申报时运输、保险及佣金以负数录入,同时以负数录入不予抵扣税额
2、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数据在申报表上的反映
免抵退数据导入后,还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反映。其中“出口誚售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7栏“出口货
物消售额”;如果出口的产品征税率与退税率之间有差额,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销售额外,还须同时反映“免抵
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
★有关收入金额确认的几点注意事项:
1、出口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一律以离岸价(R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
佣金等蔑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委托外贸代理出口入帐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作为出口产品消售费用处理,不得冲销售收入。
★生产企业来料加工业务的免税申报
二)外贸企业免税申报
1、不需用退税申报系统录入免税信息,(和生产企业不同
2、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数据在申报表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