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是将商品依其防污、避免 外物入侵、防潮、防体内湿气之特点多方面等级分类。这儿所说的外在因素包括专用工具、人的手指头等均不能触碰到照明灯具内之通电一部分,以防触电事故。
本规范适用额定电流不超过72.5 kV,依靠机壳安全防护的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等级分类。
本规范的目地以下:
a) 要求电器设备以下內容的机壳防水等级:
1) 避免 身体贴近壳内风险构件;
2) 避免 固态脏东西进到壳内机器设备;
3) 避免 因为水进到壳内对机器设备导致危害危害。
b) 防水等级的标志。
c) 各防水等级的规定。
d) 按本规范的规定对机壳作认证实验。
各种商品引入机壳防水等级的水平和方法,及其选用哪种机壳,留待产品执行标准决策,对实际的防水等级所选用的实验应合乎本规范的要求,必需时,在相关产品执行标准中可提升填补规定。可在相关产品执行标准中作实际要求的实施方案见附则B。
对独特形式的机器设备,产品执行标准能够要求不一样的规定,但少要确保同样的安全性水准。
本规范仅考虑到在各层面都合乎相关商品标准的机壳,在一切正常应用标准下,机壳的原材料和加工工艺应确保做到所必须的防水等级。
假如某种机器设备达到实验一般规定并且所挑选的防水等级适用该机器设备形式,则本规范也适用该形式机器设备的空机壳。
相关机械设备毁坏、生锈、腐蚀有机溶剂(如激光切割液)、黄曲霉菌、病虫害、太阳辐射量、结冻、湿冷(如精华露造成的)、可燃性汽体等外界危害或自然环境标准对机壳和壳内机器设备毁坏的防护措施及其避免 与机壳外界危险运动构件(如散热风扇)的触碰由相关商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