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的简历;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1、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币1500万元;
2、近两年连续盈利;
3、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典当行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安全制度,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
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典当行转让:典当行,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个行业,这个行业能从古至今延续了几千年,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典当行不像其他产业,它是有根基的。现在国家也在大力发展典当行业,也在逐步的在加大典当市场的管理,以后的典当行的价格肯定会越来越高,估计到过完春节以后会达到一个顶峰,所以说有要收购典当行的老板们,抓紧时间!!
典当行转让:(所转让的典当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典当行属于特殊行业;
2、典当行每年转让股份多49%;
3、少两个法人股;
4、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及个人;自然人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提供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5、办理变更时间大概需要55个工作日。
典当行转让:典当是向抵押私人物品(不动产除外)的人提供的行业。一般按抵押品的实际价值打折扣借钱,并约期赎回。根据习惯法,“典”和“当”在民间有着明确的不同含义,“典”多指不动产抵押,“当”则指动产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