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SP 证。SP证的业务种类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为适应市场发展及管理需要,信息产业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 291 号)第八条规定的授权,适时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现行《目录》于 2003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接入专项是指建立与移动网络直接连接的服务平台,为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专项经营者提供接入移动网络的服务,定位服务等各种增值服务的业务。 ( 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短信、彩信, WAP 、铃声下载,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 ) 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SP证分为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所谓的全网SP证是经营全国范围SP业务资质,地网SP证是经营公司所在省份的SP业务资质,这两者的区别就是经营范围的不同。
全网条件
1、首先,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其次,公司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式。
3、公司的经营地址不得与注册地址不同。
4、还有就是您所申请的SP公司属于国内的内资公司,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资背景不建议申请。
5、公司必须为以上技术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上齐社会保险。
6、公司有相关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至少3人以上。
7、广电背景公司建议不要申请
地网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
7、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