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风控人员变更需要出法律意见书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某些情况下必须聘请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才能进行备案。那么,具体哪些情况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呢?今天我们就来着重看一下:
依据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遇到以下五种情况时,需要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进行备案:
第一种情况:
自2016年2月5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备案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第二种情况:
2016年2月5日前,已经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第三种情况:
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第四种情况:
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第五种情况: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以下这些情况需要变更风控总监!
一、原风控本机构离职
原风控负责人在本机构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管理人出具《离职证明》备用(协会申请重大事项变更的时候需提交)
二、确定候选人
合规/风控负责人是管理人必须设置的高管岗位,管理人在招聘新风控的时候,需要对其资质和胜任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符合协会审核要求
三、新风控原机构离职
新风控人选需要在原任职机构办理离职手续,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对应不同的操作办理方式
1. 非私募机构离职:
正常办理离职手续,无需系统操作。
2. 私募机构正常离职:
若新风控在原机构担任高管,需要原机构在Ambers系统通过重大事项变更删除原风控,审核通过后的次日,在人员系统做离职处理;
若新风控在原机构不担任高管,只需要在原机构的人员系统办理离职。
3. 私募机构强制离职:
原机构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正常离职的,若新风控在原机构担任高管,可以向协会申请强制离职,强制离职办理方法详见模板;若新风控在原机构不担任高管,需要与原机构沟通办理正常离职操作。
四、新风控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管理人给新风控高管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和约定为其缴纳社保
五、协会平台报送
1.在协会人员系统注册或调整新风控高管证书信息。
2. 在协会资管平台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材料,提交等待协会审核。
六、反馈整改
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的审核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管理人根据协会反馈要求进行整改和说明,在做风控高管变更的时候我们最常见反馈就是新风控负责人的胜任能力问题,需要新风控提供脱敏工作底稿/工作情况补充说明其任职能力。
七、审核通过
管理人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经协会审核通过后,协会公示系统的信息会同步更新。
八、原风控在本机构系统离职
协会审核通过后的次日,在本机构人员系统做原风控高管的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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