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厂名下所拥有的房产资产数量还是相当多的的,随着工厂长期战略的调整,或短期资源回笼,部分工厂决定将集团名下的房产进行卖出,这样售卖的时候,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及是缴纳税款。今天我们重点讨论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通常土地增值税由让渡房产方来交纳,即是卖方缴纳,税款也是相当多的。
换句话说,如果1款房地产原本买进100万,如今卖300万,这样收的土增税近120万。
企业、公司、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将存量房产(含厂房)出售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出售存量房产的增值额计应该是按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掉三项内容: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配的地价格(按转让存量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如属行政划拨的无偿用地应为零数);②房产评估值为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③销售税金。
土地售卖增值的部分指的让渡房产获取的收入减去规定的房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下的价格。土地增值税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款。可到增值部分的60%。
这样上面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负担。我们是专业从业大、中、小企业税务策划、节税专业指导等相关事宜。假如有上海市企业名下房地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给出科学、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能够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