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集团名下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数量还是相当庞大的,随着集团长久规划的调整,或短期资产回笼,很多集团决定将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实施售卖,这样卖出过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及是交税。
要是您有上海市企业名下房地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给出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可以达到60%。企业、公司、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将存量房产(含厂房)出售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出售存量房产的增值额计应是按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掉三项内容: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分制的地价格(按转让存量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如属行政划拨的无偿用地应为零数);②房产评估值为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③销售税金。
本次我们公司主要讨论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一般土地增值税由让渡房地产一方缴纳,即是售方缴纳,税率也是相当多的。土地售卖增值额是指让渡房地产获取的收入减掉需要的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实施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可到增值很多的60%。也就是说,如果1款房子之前购入100万,当前卖300万,这样收的土增税近120万。这样以上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负担。我们公司是专业从事大、中、小企业、节税指导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