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名下所拥有的房产资产数量还是十分庞大的,随着企业长期规划的调整,或短期资产调配,部分企业考虑将股份公司名下的房产进行交易,因此卖出过程,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合法纳税。
土地增值税执行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款。可到增值部分的60%。
如有上海市企业名下房地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给出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税能够达到60%。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将存量房产(含厂房)出售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出售存量房产的增值额计应该是按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掉三项内容: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配的地价款(按转让存量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如属行政划拨的无偿用地应为零数);②房产评估值为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③销售税金。
现在我们重点讨论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一般土地增值税由让渡房产一方交纳,即是售方交,税款也是十分高的。
换句话说,如果1套房地产原本买进100万,当前卖300万,因此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因此以上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负担。我们是专门从事大、中、小企业、节税专业指导等相关实务。
土地售卖增值额指的让渡房产获取的收入减除需要的的房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下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