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安排纾困资金;
第二,会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而对于一些有困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则可以根据规定来延迟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第三,为中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支持,其中新增了3000亿支小再额度,还同时加大了信用投放。
当然这仅仅是国务院发布的众多利好跨境行业的政策之一,还有关于多个地区和城市的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和实施等。
02.海关总署发布
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大多数电商企业都会面临“退货难”的问题,你可能不知道我国海关总署曾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该公告中指出: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内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海关申请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12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0110)商品的退货业务。跨境电商出口退货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
但需要注意的是,退货商品应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退运进境。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你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向海关申请“退货商品运回境内”的服务,帮助大家货物损失小化。
03.国家税务局发布
针对不同类型的跨境电商企业,国家税务局也制定了相关的减免税收政策,如2019年10月26日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就明确指出:
①符合规定条件下的综试区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②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③其取得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有关小型微利企业及企业所得税和免税收入的具体情况,该政策汇编报告里面都有做详细介绍,可查阅详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