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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属于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指利用卫星转发器,通过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和控制,在国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语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传送业务。由甚小口径天线和地球站终端设备组成的地球站称VSAT地球站。
《一》甚小口径的准入要求:
1、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必须利用国内卫星资源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落地的境外卫星资源开展业务。
2、VSAT通信业务经营者,只是提供卫星传输通道
3、VSAT通信业务的申请覆盖范围为全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接批准。
4、VSAT业务的终端用户应为VSAT小站,不允许非电信业务经营者将VSAT通信终端设备接入公用电信网络,违规提供电信服务。
5、VSAT业务经营者不得在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设立VSAT主站和小站。
《二》甚小口径地球终端站VAST办理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信网截图
3、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
4、公司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5、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热知识:甚小口径业务办理的企业非常少,所以代理公司的经验和案例十分重要,合作时需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