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投资监管程序经历了一个逐步放宽的过程,从全面监管到简政放权。从2014年起,中外投资监管由对“核准为主”转变为“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简化了审核手续,实现更多权限下放。同时在今年1月6日,央行与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进一步扩大了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资金双向均衡流动。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中国境内核准、备案及登记总体流程 中国境内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分别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即相关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商务部及相关地方商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相关地方外汇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地方外管局)。涉及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的,除进行上述一般性的核准、备案及登记外,还需通过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审批。企业对外投资涉及的中国境内核准、备案及登记流程大体可归结为下图。 根据《11号文》的相关规定,海外投资项目采取核准和备案两种形式,目前实行核准的管理方式**于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涉及敏感国家或涉及敏感行业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表所示: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8%,越低越好;以上内容由腾博国际王小姐根据经验撰写,详情请点击主页咨询腾博成立于 2005 年,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高端服务提供商,秉承着贴心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在严格风控的前提下, 为全球企业提供战略定位、政策咨询、财税代理、行业准入、跨境通行、金融牌照、全球布局等多元化服务。作为深圳早期深耕商事服务行业的企业之一,腾博拥有丰富的价值沉淀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态度与卓越服务准则,致力为企业的发展作 出重⼤贡献。截至目前,已成功为超 10 万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优质的金融与商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