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填写表单
申请企业需在tsm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表单填写说明详见附录二)。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审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于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提出审核意见,并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企业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发放《受理通知书》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窗口对其发放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签批的《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
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接收到《受理通知书》后,需前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收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受理后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相关部门进行受理后审查,且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领取《审定意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相关部门进行受理后审查,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企业收到领取《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的通知后,请携带有效证件及时前往通知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