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制造大型储罐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储槽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贮罐的企业调压用房、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应独立建造,不应与居住建筑、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其他高层民用建筑贴邻;贴邻其他民用建筑的,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门、窗应向室外开启。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与所服务建筑贴邻布置时,现场制造大型储罐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储槽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贮罐的企业液化石油气瓶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m³,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2 瓶组用房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3 瓶组用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4.3.12 建筑内使用天然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防爆泄压。
4.3.13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现场制造大型储罐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储槽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贮罐的企业或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一个防火分区。
4.3.14 交通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乘客公共区、交通换乘区和通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设置公共娱乐、演艺或经营性住宿等场所;
2 乘客通行的区域内不应设置商业设施,现场制造大型储罐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储槽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贮罐的企业用于防火隔离的区域内不应布置任何可燃物体;
3 商业设施内不应使用明火。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现场制造大型储罐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储槽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贮罐的企业不应大于4000㎡;
2 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10000㎡;
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4.3.16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木结构建筑和附建于民用建筑中的汽车库外,现场制造大型储罐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储槽的企业,现场制造大型贮罐的企业其他公共建筑中每个防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