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在心跳骤停时,只有在抢救时间的“黄金4分钟”内,利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对患者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才是最有效制止猝死的办法。目前国外例如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运用较为广阔,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建议在“十四五”时期在省会城市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率先试点推动,并出台有关建设标准,按照常住人口数量和交通设施人流量布设部分设施。未来AED除颤仪必将出现在我国每一个公共场所待命,成为如灭火器般的存在。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属于医疗器械吗?AED自动除颤仪--除颤监测仪--急救转运呼吸机是属于三类医疗器械?该如何办理呢?
所需资料:
(1)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
(2)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校准原件。
(3)企业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经营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6)组织结构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