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个人参与的合伙企业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收益,包括分红、利润分配等,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获得的各种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包括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因此,个人合伙人获得的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亏损状态的合伙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分红,个人合伙人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如果合伙企业有盈余,但是个人合伙人不希望分红,可以通过公司的决策留存利润用于企业经营,但需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