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房屋主体结构检测鉴定服务标准
既有房屋混凝土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以及其他必要项目的检测。
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可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或钻芯法等方法,检测操作应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或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等相关规程的规定执行。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结构特点、现在和现场检测条件,宜优先选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等非破损方法进行检测;若不适合采用非破损方法时,宜采用钻芯法。
选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时,测强曲线应采用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规程》中的相应曲线。若相应测强曲线适用条件与被检测混凝土有较大差异时,应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修正,修正方法应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当被检测混凝土的表层质量不具有代表性时,应采用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建筑砌筑构件的砌筑质量检测可分为砌筑方法、灰缝质量、砌体偏差和留槎及洞口等项目。砌体结构的构造检测可分为砌筑构件的高厚比、 梁垫、壁柱、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大型构件端部的锚固措施、圈梁、构造柱或芯柱、砌体局部尺寸及钢筋网片和拉结筋等项目。
既有砌筑构件砌筑方法、留槎、砌筑偏差和灰缝质量等,可采取剔凿表面抹灰的方法检测。当构件砌筑质量存在问题时,可降低该构件的砌体强度。
砌筑方法的检测,应检测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等是否符合要求。
灰缝质量检测可分为灰缝厚度、灰缝饱满程度和平直程度等项目。其中灰缝厚度的代表值应按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灰缝的饱满程度和平直程度,可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程序:
2.1 建筑结构检测工作程序
2.2 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
2 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
等变更情况;
3 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4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
2.3 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得意见,并应经过审定。3.2.4 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 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 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 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
5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 所需要的配合工作;
8 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9 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2.4 检测时应确保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2.5 检测的原始记录,应记录在**记录纸上,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当采用自动记录时,应符合有关要求。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及记录人员签字。
2.6 现场取样的试件或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妥善保存。
2.7 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补充检测。
2.8 建筑结构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补因检测造成的结构或构件局部的损伤。修补后的结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3.2.10 建筑结构的检测数据计算分析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检测报告。
2.9检测方法和抽样方案
2.9.1 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根据检测项目、检测目的、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
2.9.2 建筑结构的检测,可选用下列检测方法:
1 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
2 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或建议的检测方法;
3 参照本条*1款的检测标准,扩大其适用范围的检测方法;
4 检测单位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方法。
2.9.3 选用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于通用的检测项目,应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对于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可选用地方标准;
3 对同一种方法,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时,有地区特点的部分宜按地方标准执行,检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操作要求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存在明显不适用问题时,可对相应规定做适当调整或修正,但调整与修正应有充分的依据;调整与修正的内容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调整与修正的检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