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产评估公司转让帯备案只直接对接卖方
转让给一家北京的资产评估公司,公司当前无任何的债权债务,非常的干净,公司财政局备案已经完成,随时可以约见面谈,资料都可以提供,接手之后可以直接做业务。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以随时致电咨询(头像或者主页有联系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条件:
* 由自然人出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 机构合伙人或发起人中必须有一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且其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 在机构内设立专职资产评估部门,配备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及相应人员,并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 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场所;
* 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产评估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 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 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后,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3年以上并且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 在本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注册,并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总结来说,资产评估公司的办理条件包括公司本身的要求,如股东人数、公司章程等,也包括对于资产评估师等特定人员的要求。在申请设立资产评估公司时,需要满足所有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