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需要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5、股权追溯无外资。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3、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一寸照片一式三份;
4、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三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一寸照片各三张;
6、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租赁合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为注册所在地广电局,不同地区办理要求各不相同。
四、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相关业务有什么后果?
未经批准而经营范围内活动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办理周期:20-40个工作日左右
2、年检要求:每年1月份-3月份年检,未做年检会导致许可证吊销
3、有效期限:2年(有效期之前,提前60天申请续期)
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年检)流程
1、省广电局下发年检通知,企业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络申报填表,等待省局审定;
2、企业准备年检材料,并向区广电局提交年检材料进行审批;
3、企业等待审定结果,省局下发年检通知,不通过的以书面证明告知企业;
4、年检通过的企业可领取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年检不通过的企业按照书面说明修改材料,再重新提交,直至审批通过。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年检)需要满足的条件
1、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2、发行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颁发上映许可证的影片;
3、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5、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6、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专业性球幕、环幕、动感等新形式电影放映单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