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出口退税额度
出口退税额度的计算遵循一定的公式。通常情况下,退税额等于含税出厂价除以(1加上税率)再乘以出口商品的退税率。或者可以通过销售金额乘以出口商品的退税率来得出。含税出厂价可以通过销售金额除以(1加上税率)来计算。以2015年为例,某种纺织服装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而普通无缝钢管的退税率为9%,而不锈钢产品的退税率在13%至17%之间。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或者不符合出口退(免)税条件的货物,均是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办理了退免税备案。
(2)出口的货物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并且属于退税的产品,不是免税或者征税的产品。
(3)出口货物已报关离境并已结关,有报关单的相关电子信息。
(4)已在财务上做了销售。
(5)已成收汇(可以先退税后收汇,个别企业先收汇才能退税)。
(6)出口单证齐全。
计算方法以及EXW与FOB转化
根据出口退税额的计算规定,按照当期出口货 物离岸价FOB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FOB与EXW的换算公式为:FOB=EXW+国内段的运费+国内段的保费(如果需要)+清关费用。
根据贸易术语的定义,EXW和FOB之间的差异主要在于国内段的运保费和出口清关手续——FOB卖方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装上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如果报关单成交方式是EXW,那么,计算FOB为基础的出口退税额时,要考虑国内段的运费、保费和出口报关费用,这些费用不是由卖方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