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现在很多企业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但是对于被派遣的员工来说,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担心。担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的转正问题,担心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差别太大,也不知道自己的shebao公积金该由谁缴纳。
其实,在国企和事业单位中,应届生毕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毕竟,编制员工的数量有限,每年的名额不多,只有的人员才能转正。但是,劳务派遣员工也不要气馁,因为也有很多企业保证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被派遣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义务主体为与之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派遣单位。但用工单位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无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值得注意的是,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人虽为用人单位,但部分法院认为,用工单位对派遣公司为派遣员工缴纳shebao义务具有监督和督促作用,在用工单位明知派遣公司未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应就员工shebao损失与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