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来源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主要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研发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通过研发新产品并将其销售所获得的收入。
2.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将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让给其他企业所获得的收入。
3.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实力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所获得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则是指企业通过兼营性活动所获得的收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收入:指企业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所获得的收入。
2. 技术开发收入:指企业为其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所获得的收入。
3. 技术咨询收入:指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因此,公司的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并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收入。股权转让是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进行的资本交易活动,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同时,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也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而是属于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