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办公场所证明
4.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5.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
6.操作流程的制度文件
申请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是指:取得人力资源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相关毕业证书、参加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和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等情况,皆视同为满足该条件。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中介机构的,中方和外方出资者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职业中介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