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许可证办理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申请流程: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1、营业范围增加相关业务种类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公司章程彩色扫描件;
4、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和章程彩色扫描件;
5、7-8名大专以上人员身份证(至少两个计算机专业)、毕业证扫描件,后期查看原件
6、7-8名人员至少一个月的社bao
7、符合要求的网站,网站域名证书 托管协议
8、办公室租赁发票或者办公设备的付款截图,电脑 办公桌 打印机直播设备 购买凭证。
9、办公室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