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牌照新审批具体操作流程和费用
1、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2、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 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3、
4、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三)单一z大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
(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
(六)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七)具备相应专 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工作人员;
(八)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九)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市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