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备证件,我司全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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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人社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现场考察。
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4、审批决定。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许可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 规章制度文本;
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福州市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需要的材料:
1、准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
5、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
6、法人和股东的原件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8、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00万(实缴)
办理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需要办理相关的延续手续。
需要办理延期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 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若派遣单位有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提交虚假劳务 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并且经责令拒不改正的情形,许可机关在收到延续申请时将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 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的,也将无法办理延续。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子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 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部门备案。
注:各行各业都有对应的行业许可证,只有办理了相关的许可证才能合法的开展相关业务。
我们公司本着“客户优先、服务至上”的宗旨,牢记“让每个客户都用好产品”的使命,与各界朋友广泛合作,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