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种分红统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应当由向个人股东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企业在支付时扣缴个人所得税。
但有七种情况是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1、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分红符合免征条件
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持有挂牌公司股票分红
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外籍股东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5、基金分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基金分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显明股东支付隐名股东分红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显明股东支付隐名股东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7、企业代持转付个人分红
企业代持转付个人分红款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企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