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是目前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员工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公司为员工报销汽油费、过路费等。有些企业还会给员工发放补偿金。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疑问。
由于私有车辆使用的随意性,外部人员无法判定其发生的费用是否用于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支出,也就是说给员工报销的车辆费用,在实务中经常无法区分是个人支出还是真正属于“私车公用”支出,因为个人车辆或多或少的存在个人消费。
导致部分企业假借“私车公用”名义,虚列成本费用、或者变相的列支成本费用,从而也产生相应的税务风险。
私车公用在账务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类:
1、员工加油票、车险、车辆维修费等在公司实报实销或者按照职务的不同、限额报销。
2、企业与员工签订租车合同,明确相关的权力与义务。
这也就产生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官方的回答吧!
私车公用,费用如何报销
税局已经明确!
问题内容:
公司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所产生的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请问大家是如何处理的?实报实销吗?
税局回复:
企业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车辆并支付给员工租金等费用的用车方式,属于租赁,企业发生的租赁费用可凭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与个人未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企业租金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员工所得需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
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私车公用发生的汽油费
能列入公司费用吗?
员工个人汽车用于公司
汽车费用是否可以入账
官方案例
全面解析私车公用涉税处理!
私车公用税 务 筹 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