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老板:
" 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
所以,我 = 公司 = 钱,我 = 钱 "
最终结论就是
公司的钱就是我个人的钱
爱怎么用就怎么用
就是左口袋进右口袋
不需要交税
真的是这样吗
公司的钱就是老板的吗
老板随便转不需要交税吗
公司法人可将基本户钱转到自己个人账户吗
可能很多公司的老板都有这样的想法
我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难道没有支配权吗
税务局为什么还要过来分一杯羹
老板不懂税法这样认为情有可原
但是,这样公司就会出事呢
在上期公转私的文章讲到
账目不清就有很多被查的
那么,对公账户的钱怎么取出来?
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
对公账的钱,有两种形式取出来,每一种方式都需要提供相对应的单据和资料,没有相对应的单和资料,就会有一定的风险或者无法取出现金。
1、通过转账到法人私人账户取出
先去银行开立一个法人私人账户,去银行的对公账户以备用金、公司福利、劳务派遣费或者向新入职员工借款的名义,转账至法人私人账户。
此方法只能得到转出总金额的80%,其余的20%会交税给税务部门。
这种方式都需要提供相对应的单据,没有相对应的单据,就会有一定的风险。具体要求请看下面:
方式: 资料和单据:
1.发放员工工资 实际发放明细与实际工资表是要符合的
2.员工差旅费报销 需要有相对应的差旅费的发票回来
3.支付劳务报酬 需有相应劳务协议单证
4.向自然人采购 需有相应的采购单据或发票形式
5.归还个人的借款 需要有借款协议与利息单证
6.支付个人赔偿金 需要有相关单据备查
7.股东利润的分配 需要有完税凭证单据备查
8.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配 需要有完税凭证单据备查
2、以报销的方式取出
购买一个对公账户的现金支票簿用于报销公司的活动经费或员工的公务支出。
填写取现金额、出票日期、现金用途等支票信息,在支票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和财务印章,带支票去银行即可取出钱款。取出金额若大于5万元要携带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证明。
例如招呼日常消费,都能用公司名义消费,不用取现直接消费,但会造成杂账多。最 好咨询会计意见,法人追求利益,在合理交税不违法的情况下由会计指导下转出。
1.填写一张现金支票,金额,提款人的名字,支票背面填身份证所发地和号码,支票正面需要盖上银行预留印鉴。如果是备用金,不得超过一万。
2.如果提取现金超过了1万(比如差旅费),那么就要开具相关证明,并且加盖公章,经银行审批后才可以提款。
去银行办理业务需要携带现金支票、预留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
PS:必须是基本账户才可以取现。
现在银行对单位现金取现的要求非常严格。
具体取现要求应该和你单位性质配套,比较常用的除工资、备用金外,可以提供一些和个人之间的协议(比如收购农副产品、药材、矿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
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企业基本结算帐户可以提取现金,主要用于工资备用金等开支。对公帐户如果是一般结算帐户是不能提取现金的。
1、没有单据,发票就无法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2、税局查账 ,账面不符,需要补缴税金,并且企业的征信也会受影响。
假设税局,根据股东向公司借款的金额按照分红20%来补缴,那对企业来说,这个税负是非常沉重的。
总的来说,无论怎样取出都无法避免所得税,那么小编在这一个成本更低,更合理,更高效的提取方法,那就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提取,深圳个人独资企业免企业所得税、免分红个税、免薪资个税、生产经营个税只有0.69%,可以合理合法的把公帐上的资金低成本完税提取到法人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