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琳琅满目的文具用品,在进出口时应如何归类则是企业较为关心的问题。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常见文具用品的海关归类。
常见的几种单一文具归类
1.中性笔
由笔芯和笔杆组成,笔芯由球珠、球座体、油管和浮塞构成,球珠由不锈钢或钨–钴合金制成,安装在有碗口的金属球座球体内,两者紧密相包,留有一定间隙,以利于球珠滚动和通墨;符合《税则》96.08品目“圆珠笔。这些笔的笔杆内通常带有一支内装有油墨及笔头装有圆珠的管子”的描述,运用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子目9608.1000。
2.卷笔刀
用于削铅笔用,由塑料基体、不锈钢刀片、螺丝,不带有底座等,符合《税则》82.14品目“一、裁纸刀、开信刀、改错刀、铅笔刀(包括袖珍式)及其刀片”的描述,运用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子目8214.1000。
3.PU革笔袋
材质:PU革,用途:办公,学校等用,存放笔等文具用,该商品虽可放置书包内,但不符合“通常置于口袋或手提包内的物品”的描述,运用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子目4202.9200。
成套文具归类
除了散装文具,经常能看到成套零售的文具,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成套文具的归类思路:
第一步 确定是否符合“零售成套货品”条件
《税则注释》规定:归类总规则三(二)所称“零售成套货品”,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货品:一、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物品构成的;二、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三、其包装形式适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而无需重新包装的。
第二步 “零售的成套货品”归类原则
判断“零售的成套货品”基本特征,这时应考虑各部分在成套货品中所起的作用,例如可根据其所含材料或部件的性质、体积、数量或价值来确定基本特征,也可根据货品功能用途来确定,有时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以下图的文具套装为例:
学生文具套装,包含塑料文具盒,有一把剪刀、一把小刀、数只铅笔、两只圆珠笔、厘米刻度的尺子、一卷胶带、一个胶带分割器、一个卷笔刀、一块橡皮和一批便条纸(9厘米×7厘米),为零售用而放在盒子中。
该商品由不同的商品组合,包装在同一盒子内,为零售包装,主要材质为塑料制,供学生使用,符合《税则》39.26品目项下“办公室或学校用品”的描述,运用归类总规则三(二)及六,应将其归入子目3926.1000。参考海关归类决定:D-1-0000-2015-0170。
友情提示✦
归类建议仅供参考,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关总署的正式文件为准。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