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新规定、新流程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新规定
申请材料要求: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场所租赁或自有证明材料:企业需要提供合法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经营者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法人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经营者身份证。
员工健康合格证明材料:企业需要提供员工的健康合格证明。
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材料:企业需要提供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其他根据业务需要的相关资料:这可能包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任命文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等。
二、新流程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规定准备所有材料。
咨询机构:可以咨询乐仁(北京)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等类似机构,帮助整理材料。
递交申请:将所有材料提交至通州区卫生监督所,并缴纳相关费用。
监督审查:通州区卫生监督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
领取证书:如果审查合格,可以到通州区卫生监督所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材料要求
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等。同时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