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食品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续期、变更及领证步骤如下:
一、办理续期
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 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
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办理变更
准备相关材料: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果经营场所或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审核材料: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三、领证
在所有材料和现场审查都通过后,你将会收到由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餐饮卫生许可证。
以上就是东城区食品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续期、变更及领证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