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的规章制度;
(2)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经营人员经健康检查合格;
(3)具有与所经营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4)符合《市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 。
(1)具有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的规章制度;
(2)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经营人员经健康检查合格;
(3)具有与所经营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4)符合《市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