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录入
(一)“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系统
1、预受理及受理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预受理,录入基本资料,扫描上传电子版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受理,核对系统所录入资料的准确性,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在系统内发送给承办人员,并把纸质版资料转递给承办人员。
2、承办、审核和审批。
市场监管局承办人员进行承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意见,并填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表》。在系统内发送给审核人员,并把纸质版资料转递给审核人员。
市场监管局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对资料和现场核查意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在系统内发送给审批领导,并把纸质版资料报审批领导签发。
市场监管局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局分管业务领导在系统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3、办结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注意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并及时催办和在系统内办结。
(二)智慧食药监系统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并把“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系统的资料转录入到系统内。
市场监管局承办人员进行承办,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发送给审核人员。
市场监管局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发送给审批领导。
市场监管局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局分管业务领导在系统内签署审批意见。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表》,在系统内办结并打印证书,按照系统内给出的证书编号,完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表》。
四、办结、公示、推送及归档
(一)办结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注意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及时在系统内办结许可事项,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决定书》、《送达回执》,通知企业在十天内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决定书》,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
(二)公示和推送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发证日期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外网进行公示,同时把公示信息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