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广东有投资的企业,可以申请香港车牌,不支持内地的个人申请。
广东省公安厅在2019年4月22日发布了新的粤港两地车牌申办条件,具体如下:
1)外资企业: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纳税达到15万可申请一辆,50万可申请俩辆,100万可申请三辆,每增加100万增加一个指标,最多不超过15辆。
2)内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4)在广东省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纳税达到15万可申请一辆,50万可申请俩辆,100万可申请三辆,每增加100万增加一个指标,最多不超过1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