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 又称香港律师见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由于香港特区施行一国两制,法律制度与中国内地不同,两地的文件格式要求也有所差异,香港文件在中国内地是无法直接使用的。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式的证明文件,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也就是说,香港产生的文书如果要在内地使用,就必须对该文书进行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符合真实性、合法性。
香港公证文书具体内容:
① 香港公司在大陆注册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办事处;
② 香港公司要在大陆进行投时,根据行政部门的要求需提供公证;
③ 香港公司与内地公司发生商标转让、商标购买的行为;
④ 香港公司托付授权处置特定业务时,同样也需公证。
常见的三种香港律师公证类型:
类型(一):中国公证文书
这类文书是指在香港签发的文件,用于在内地生效。如果在内地使用香港发出的文件,必须经过公证,也就是需要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将无效。
类型(二):香港公司公证
通常指的是对公司基本文件进行认证,由当地指定的律师在香港相关部门核实公司信息,然后将相关证明文件带到对应的部门(如大使馆)进行认证。
在内地办理此类事务时,一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驻香港处公证处进行认证。这份文件通常用于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进行投资、设立公司代表处、商标转让或处理与香港公司相关的事务。
类型(三):个人事务公证
这包括授权书、委托书、收养、继承遗产、赠与、亲属来港以及经济交易事务(如房地产)。
什么情况下要办理香港律师公证
1、香港个人要到国内结婚,领养子女,继承国内遗产,授权内地办理事情,申请国内亲属及配偶来港定居,香港籍小孩国内上学,国内房产交易,银行贷款等事项。
2、香港公司到国内进行投资,经商,或香港公司与国内公司产生纠纷诉讼,申请专利著作权,证明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等情况。
3、香港公司到国内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国内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等需要对香港公司的详细了解,如香港公司的存续情况,法定代表人及投资方情况,财务状况等。
4、香港公司要在国内购置不动产,国内投资的子公司需要融资等都需要做公证。
5、香港公司要在国内投资并成立公司则需要香港公司资料( CI , BR ,NAR1, M & A )及授权书,董事决议做公证。
⑤ 香港公司与大陆在大陆触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依据。
⑥ 香港公司与大陆公司进行股权并购;
香港律师公证流程如下:
1.先由当地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在香港当地是没有专门的公证处的,公证人通常分布在香港各个律师行
2.其次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香港文书在内地是十分活跃的,因香港与大陆实行的法律制度不同,香港文书在内地使用无法直接核实文书的真实性,会要求先进行香港律师公证,也就是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