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部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部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部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是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该说明下面的这些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企业主要的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