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报警器智能短信、电话、PC电脑提醒
吉凯达拥有多款火灾烟雾报警器,具有各项资质证明,有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GB20517-2006执行标准,已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签发的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满足标准GB 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CNCA-C18-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 CCCF-CCC-0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火灾报警产品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产品》
日常使用注意事项
1.不要安装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的场所,烟雾报警器对烟雾的强感应性,所以对于像厨房,吸烟处等容易产生烟雾的地方,很可能会误报警;
2.安装于房顶时,若安装于倾斜或人形屋顶,报警器应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每当坡度小于 30°时,距离为 0.2m 为宜,大于 30°时,距离 0.3m~0.5m 为宜;
3.烟雾报警器工作环境温湿度不要超出-10~50℃,避免在相对湿度大于 95%、通风速度大于 5m/s 的场所安装;
4.避免安装在有较大粉尘、水雾、蒸汽、油雾污染、腐蚀气体的场所;
5.避免在接近荧光灯具的地方安装;
6.建议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试验,测试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
7.千万不要用胶带、塑料袋等将烟雾报警器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