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介绍:
资质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资质设立范围: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无外资投资)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生活中,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动画片、短片、短视频、微电影、专题专栏或线上发布录制视频等节目制作都需要办理该许可证,是制作、发行和代理公司机构都会用到该资质。该牌照需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不得以个人形式申请。
例如:一家动漫制作公司,如需要制作一部动画片并打算投放至某视频平台播放,就得先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有效期届满前30天办理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