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办公场地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2、主要人员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简历,不少于三名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专业培训材料)
3、信用承诺书
4、股东材料(若企业股东含有非自然人,需提供下一级股东的材料,直到追溯到自然人为止;若是股东情况复杂的上市公司,需提供前5大股东的材料)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7、申请报告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流程:
递交到地级广电局——省、市广电局初审——国家广电总局受理
有效期2年 每年要做季报、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