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含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影视、录音、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等);
3、有相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工作场所;
4、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公司最新工商调档章程及场地证明;
4、法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及简历;
5、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
6、股东材料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业务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延续、变更时,需要注意2点:
如果您的公司有任何变动,比如法人变更、股东变更、持股比例有变化、注册地址变化等,都需要进行该证件的变更报备。
如果该证,快要到期了,必须及早办理延续手续。延续的前提是,在上一年度、上上年度的业绩审核合格,予以延续。
变更、延续的手续,也是打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进入“办事服务”,点击“办事指南”,进入该证的延续、变更页面,寻找相应的“申请材料”,准备好即可前往大厅办理。
注销时,需要注意的3点:
公司不再继续做该证相关的业务,需要注销该证
年度审核不合格,需要注销该证
注销完成后,会拿到一个批复,有了批复才能重新申请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