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前海、南沙税收优惠对比哪个好?
01
横琴方案
企业所得税: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02
前海方案
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意,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还没有扩大到整个合作区。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的条件,是指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对总机构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仅就其合作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合作区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合作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03
南沙方案
企业所得税:对先行启动区(包括南沙湾、庆盛枢纽和南沙枢纽)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一站式创新创业平台按规定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对南沙有关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个人所得税: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