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十四小时在线可电话咨询
办理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4)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任职证明: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8)房屋租赁协议;
(9)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0)经营场所方位图;
(11)标明场所总面积,各区域面积的布局平面图:
(1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零售的,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3)通过互联网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网络情况。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的业务可分为五种: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展销。
(1)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5)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广播电视节目交易金额一路走高,2008年为2.02万元,2009年为4.16万元,2010年为8.20万元。但电视播出收入额与动画片投资额之间的缺口差额仍旧偏大,而且很多动画制片人士认为,动画制作单位面临生态环境恶化的倾向。
近年来,国产电视动画片交易价格出现了明显下降。据抽样调查显示,其平均交易价格仅相当于5年前的1/5~1/4,与此同时,制作成本却在成倍递增。在内容动画片遭遇卖片难、卖价低、音像图书授权走低和衍生商品授权难以入局的整体困局的同时,“产业动画片”却格外红火。近年来,玩具、网游、服装、日化等行业大举进入动画片领域,以此带动原有商品的销售。
政府仍是动漫节展主要推手
动漫展览是动漫产业进行集中式品牌营销与形象推广*为重要的媒介手段。近些年,我国政府对动漫产业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极大地带动了各地方对于动漫类节庆展览的举办热情。全国31个省(区、市)和台港澳地区已有超过九成举办过动漫类节庆、展览或比赛,其中既有独立的动漫主题展会,也有附属于其他展会的动漫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在2012年举办的动漫节展活动超过70个,广东省和浙江省以各举办9个展会位居全国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