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为零售,一种为批发。
1.凡从事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碟,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碟,高密度只读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零售,出租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申领《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从事上述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应向省,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2.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申领《出版物经营许可》。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电话
3.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电话(从医学历证)
4.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电话(计算机大专以上学历证)
5.经营场所平面图(注明面积)
6.库房地址的平面图(注明面积),产权证明及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