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主要由实践用工单位直接收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
劳务外包中,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收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停止管理,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适用于外包员工,否则容易形成与劳务派遣“混淆”。
但因劳务外包大多数还处于发包方的厂区内,且发包方需求对产质量量停止控制,故此,发包方普通均会停止一定水平的管理,但是要留意辨别管理权限和方式,由于关于劳动者管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中心的区别。
要严厉区别于劳务派遣,发包方必需制止对外包员工的直接收理,发包方的请求、指令应直接下达给承包方,由承包方和承包方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对外包员工停止管理,从而间接到达管控的目的。而发包方的规章制度,也应在相关合约中以附件等方式请求承包方恪守,从而使得承包方依照发包方的制度和请求去管理外包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