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中应注意的事项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中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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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纵横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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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和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告知承诺制,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线上填报、线上审核、实地抽查的方式。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简称培育平台)为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的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区级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级主管部门公告认定为本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并于次月25日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各区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为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区级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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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4 11:20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4065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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