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能力认证,企业质量信用认证,合格供应商认证,合同能源管理认证,环境服务认证,清洁服务等级认证,全国招投标资质申报服务
合格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体系服务认证
证书查询方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acn.gov.cn
适用于:
有投标需求的企业、大型招标企业对所有供方的能力评价
证书样本:
依据标准:
GB/T 33718-2017 《企业合同信用指标指南》
履约能力认证,企业质量信用认证,合格供应商认证,合同能源管理认证,环境服务认证,清洁服务等级认证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备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要求,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充足资金来源;
(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
(五)具有必要的生产施工和技术设备设施,必要的组织、检验能力,以及完善的业务控制程序;
(六)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合同履行记录;
(七)产品、商品、工程和服务具有竞争能力,售后服务良好。
(八)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境、安全标准;
(九)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并且年审有效;
(十)特殊行业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入网许可证或其它许可证书;
(十一)制造商必须具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验报告等有关条件;
(十二)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或销售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委托证书;
(十三)所提交的所有资质文件、报告、报表,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没有伪造、涂改、借用等情形;重要物资、工程和服务,供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资格原件;
(十四)公司确定的其他特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