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澳大利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对于2015年12月20日处于运输途中的出口货物,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9日前申请补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中韩、中澳自贸协定20日正式生效。两个协定实施后将按照关税减让清单削减关税。其中,中韩自贸协定项下,6108个税号项下中国原产货物、1649个税号项下韩国原产货物将在对方立即享受零关税;中澳自贸协定项下,5662个税号项下中国原产货物、2402个税号项下澳大利亚原产货物将在对方立即享受零关税。
明年1月1日,两个协定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关税进一步削减。经过一定过渡期后,两个协定项下绝大多数货物最终将实现零关税